本招标项目G243开凭线重庆市南川区K292+300-K299+770段公路(橙子树屋基至土乾路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委发【20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一批)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太平场镇、黎香湖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治理道路全长7.47 km, 起于太平场镇橙子树屋基,止于黎香湖镇北湖村委会土乾路口,二级公路,路基宽8.5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部分崩塌路段坡面松散岩土体,采用挂网锚喷植被生态混凝土进行防护,锚杆长度为 3m 或 6m; 部分路段采用主动防护网或结合被动防护网进行防护; 部分沉陷路段采用微型钢管桩进行支挡加固,桩径200mm或150mm, 桩长6m或9m, 设置宽度2.5m 的承台;配套修复坡脚边沟、路面、标线、护栏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923.1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03.143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苏老师 | 联系人: | 严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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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3开凭线重庆市南川区K292+300-K299+770段公路(橙子树屋基至土乾路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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