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花牛苹果有机标准化示范园标示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农村局以清农项目发〔2025〕104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交易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天水花牛苹果有机标准化示范园标示牌建设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2025QSXGPCYFZZX-005。
1.3建设地点:清水县金集镇、郭川镇;武山县洛门镇;麦积区花牛镇;麦积区石佛镇;甘谷县安远镇;甘谷县磐安镇;秦安县五营镇。
1.4建设内容:在全市8乡镇,结合创建有机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情况,建设搭建钢架结构高3.5米,宽0.65米,厚0.15米,底座1.8米,苹果模具造型高1.8米,宽1.77米,厚0.1米的示范牌10座。
1.5资金来源:******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清财发〔2025〕35号)。
1.6招标预算控制价:15万元。
1.7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28日,总工期15日历天。
1.8招标范围:天水花牛苹果有机标准化示范园标示牌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报名时间: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1月4日10时20分至2025年11月5日10时2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报名须上传******银行基本存款信息、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时间同报名时间)、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9竞价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1月7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7日17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竞价。
三、发布公告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ggzyjy/index.ht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雍喆
电 话:******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