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阳县金瑞塑料制品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阳县金瑞塑料制品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高阳县金瑞塑料制品厂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石家庄村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王建涛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