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体育局的委托,就卢氏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体育局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75 LSGZ[2025]316-ZC180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原材料大米、小麦面粉、食用油、干面条、杂粮、猪肉、牛羊肉、鸡肉等肉类、干货、副食、蔬菜、调料等供应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1标段:米面油调料类。采购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原材料大米、小麦面粉、食用油、干面条、杂粮、调料等供应服务。
第2标段:肉类。采购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猪肉、牛羊肉、鸡肉等肉类供应服务。
第3标段:副食蔬菜水果类。采购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干货、副食、蔬菜、水果等供应服务。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预算金额:1678万元,第1标段503.4万元,第2标段503.4万元,第3标段671.2万元。(项目结算以实际供餐人数、供餐天数为准)
******学校、人数:
******************************************小学)。预计2.66万人。
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8.1第1标段: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1)大米:普通晚熟粳米,质量等级为二级以上,产品质量不低于国家质量技术等级标准GB1354—1986,产地以东北、信阳为主,规格为Kg。
(2)面粉:省内外重点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普通小麦粉或上白粉,不添加国家规定以外任何添加剂,产品质量不低于国家质量技术等级标准GB1355—1986,规格为Kg。
(3)食用油:非转基因油类,质量技术等级标准分别为:花生油GB1534—2017,菜籽油GB1536—2021,大豆油GB/T 1535-2017,规格为L。
(4)调料:国内优质品牌,不添加国家规定以外任何添加剂,产品质量不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2第2标段:
产品质量合格,检疫证、合格证齐全(采购畜禽肉类的,要有与之相符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类的,还要有与之相符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商标、食品安全标志、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完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8.3第3标段:
产品质量合格,合格证齐全,商标、食品安全标志、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完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1)蔬菜、水果:新鲜、优质、无公害,施肥量小,观感较好,无腐烂,产品质量不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干货:国内优质品牌,不添加国家规定以外任何添加剂,产品质量不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产品质保要求:
第1标段:所有食材均为正常储存情况下质保期不低于6个月;
第2标段:所有肉类食材均为县域常见品牌冷鲜肉;
第3标段:所有食材均为县域常见品牌新鲜蔬菜、水果,优质品牌干货。
10.服务周期:约126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之日起到2025-2026学年结束,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1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开始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销售本项目采购之内容;
3.3.资格要求:
(1)第1标段、第3标段: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有固定的门面,单独符合仓储条件的仓库。
(2)第2标段: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排污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有固定的门面,单独符合条件的冷库和冷藏车。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在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未营业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企业,若需依法缴纳税收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3.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办理CA证书:******/bzzx/008001/******/4defc9b5-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2、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08时40分;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评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办公室
联系人:张赟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迎宾路南段
******体育局
联系人:刘杰
电话:0398-7866185、******
地址:卢氏县迎宾路南段
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方式:****** ******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7幢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