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分行开发区支行原址整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现就本溪分行开发区支行原址整体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本溪分行开发区支行原址整体改造项目(招标编号:A06H115A******/01)
二、项目简介
本溪分行开发区支行原址整体改造项目,建筑面积568.37平方米。为切实提升网点整体形象,改善网点环境,通过整体改造,使网点布局更合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计划对本溪开发区支行原址整体改造。该项目为省行2025年第一批网点建设规划项目。
******银行VI(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进************消************银行绿色网点建设指引(试行)》推进绿色网点建设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先经农行同意,符合相关要求,并通过封样对比验证。
3.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中标后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4.中标人数量:1个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包件划分:1个包件
7.最高投标限价:950000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供应商需按项目施工内容分项报价,在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到货、运输、施工及办理施工手续至完成此项目的全过程中,我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不得以材料涨价、辅材耗损、施工损耗、人工涨价或费用超出预期等任何理由要求我行增加任何费用或终止、中断提供服务。
8.计划工期:6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60天(含办理竣工手续时间)。
9.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10.验收要求:确保通过内外部验收。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或所投产品******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银行集采商城供应商门户网站(******/jcgys/supplier/#/login)申请注册(已注册的除外),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方式:电汇至下述账户并备注“本溪分行开发区支行原址整体改造文件费”,须以公司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有限公司;
******银行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支行;
账号:******************
获取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机关证明或一般纳税人资格网站查询截图);5.法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报名单位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代理机构初步核实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资格最终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项目说明会
不召开。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09月06日17点00分00秒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9月18日09点3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投标人需自行准备投标解密设备,也可选择远程在线解密。
注: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
3.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邮 编:110022
联 系 人:徐肖均、王君君
电 话:******
电子函件:******
******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