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T-HW-******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锦路20号,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2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冬季多功能服上衣、冬季执勤、冬常服等; 品牌:蓝剑; 规格型号:量体套号; 数量:43件、43套、43套等; 单价:281.00元/件、320.50元/套、261.00元/套等。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红军大道046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7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