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含预算编制)服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新建综合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SCJCXH-20250401
2.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3.采购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以奖代补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16.5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采购最高限价:16.53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磋商共1个包。采购广安市前锋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供应商自2025 年 4 月 15 日至2025年 4 月 21 日09:00- 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箱(******4@qq.com)获取磋商文件。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络获取。在报名时间有效期限内,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qq.com)。发送资料应包括:(1)供应商登记表及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登记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费转账凭证;(3)以上资料待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邮件文件命名:XXXX公司(全称)+项目简称)。以上报名资料原件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供应商登记表在附件自行下载。
注:(1)供应商提交资料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如单位信息有变更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导致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以上资料的递交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西段 299 号 6 幢 2-33 号)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采购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4 月 25 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全称):******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59号1栋4层404号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2025年4月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