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河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备案。以沈河发改备字[2024]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河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河区金家街西侧 2.工程规模: 工程: 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设施、地下停车场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20522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8300 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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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0日 开工至 2027年10月30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
6.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EPC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李女士 | 姓名: | 段炼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20-4甲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4室 |
邮编: | 110013 | 邮编: | 100071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段炼、齐璇 |
电话: | ******350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段炼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