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DGP************00017
进场交易编号:XT-ZC-******-01-01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新泰市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 9 家 | 详见征集文件 | 90 |
框架协议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策。
2.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报价。
3.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出具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总公司与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进行账号注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征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征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 ******。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征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征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 点 00 分之前(北京时间)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剑芳 联系方式:******
6、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1.征集人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 址:新泰市东周路230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剑芳
电话:******
地址:新泰市铭流府邸D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剑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