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建设局委托,为******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服务中心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
2、建设单位:******建设局;
3******街道白杨街北侧;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
5、计划工期:2024年5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交货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6、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部无机房客用电梯,为4层4站式;4部自动扶梯,采用总承包方式(交钥匙项目)即完成电梯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含所有检测、土建配合)直至取得辽宁省及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准用证、相关手续等,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等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1******消防员电梯),(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出现经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责任事故。
5、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9、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有限公司
账 户:************01
******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0018
汇入地点:辽宁省本溪县
用途或附加信息(备注和附言):工程代码(JS2405)[注]“代码”请咨询招标代理公司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4日;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19日17:00时-2024年4月25日8:00时;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9:30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并携带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至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解密******办事处三楼);
六、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