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0500-00148
二、项目名称: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本溪段机电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及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昌流路738号11号楼(738-1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贰仟元整(¥1,83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本溪段机电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试验检测及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要求:1、检测机构必须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项目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完成总体要求核查,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情况审核,工程实体检测(见检测清单),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相关核查内容; ?2、试验检测标准要求: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施工和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设计要求执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3、检测机构及人员履约:检测机构及人员不可以在该工程项目中,同时受除采购人之外的其他参建各方检测委托,并且人员变更的要经过采购人同意。为了保证此检测项目顺利进行,检测人员数量须达到15人以上,项目试验检测机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并且登记在检测单位;其中检测师数量8人以上。注:检测机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检测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助理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证书的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4、检测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应制定明确的检测服务质量安全目标,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针对如何保障室内试验及外业检测数据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等问题,建立检测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5、在合同期内保持试验检测工作环境、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水平、交通工具等满足该工程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需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应商无法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提供完整检测报告,必须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7、成交供应商须保持与采购人的联系,随时交流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测机构必须在业主发出工作任务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进场人员进驻现场;?8、检测机构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交工验收完成时为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海鸽,吴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执法队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帆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