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生院冬季取暖煤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T24-JT058
项目名称:******卫生院冬季取暖煤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元
******卫生院现有供暖面积******卫生院自己锅炉提供。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决定对今年的取暖煤进行招标采购,为保障供暖煤质量,根据我院锅炉运行的特点,对所需取暖煤做如下要求:
取暖煤品种、数量
(1)、品种:粒沫煤(粒度5-10CM、且粒煤含量30%以上)
(2)、数量:90吨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
(2)、全水:≤10%.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32%
(4)、干燥基灰分:≤30%
(5)、全硫:≤1%
(6)、焦渣特征:≤1
(7)、固定碳≧35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完成,(第一次供货),其余供货时间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应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购买采购文件的电汇凭证;以上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应将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我司******@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电话(******)确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卫生院
地址:辽宁本溪市溪湖区李时珍大街1201号
联系方式: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 ******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楠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