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 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 66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项目业绩。
评审依据:投标人业绩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专业工程、市政工程可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必备),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竣工图五项中的至少两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当是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并提供该业绩查询路径网页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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