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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硫化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及周边污染区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硫化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及周边污染区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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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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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硫化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及周边污染区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硫化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及周边污染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南发改发[2024]63号]文件批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硫化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及周边污染区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办事处。
3、项目规模:项目区总范围共计78311平方米(117.6亩)。细化为两个治理区,其中:治理区1治理面积约为44147平方米,主要布设矿渣治理工程、矿化浸溢废弃矿井污染治理工程等;治理区2治理面积约为34164平方米,主要布设河道底泥清理工程等。
******办事处金家村。
5、资金来源: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
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通过对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清运集中填埋+下游河道底泥清淤填埋+涌水补给源污染源隔离法+填坑建设+水体汇流+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对南芬区下马塘镇金家硫化铁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招标范围包括整个项目建设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后效评估工作除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方面规范、规程、标准、地方规定以及本项目勘测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估算合同价格:6329.9万元。
10、投标保证金:30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3)具有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职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职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职业)资格;
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情况下,可由同一人兼任。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方;
(2)所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含4家);
(4)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4月1日开始至2025年4月7日23时59分59秒止(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文件地点: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EpointSSO/login/ oauth2login 上传投标文件。
4、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化平台系统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4、开标方式描述: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各投标人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李先生                            姓名:郭志权   
******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高级工程师
九、监督
监督单位: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刘雅志     电话: 024-******
十、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河东路12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4-******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王天甲、崔岩                       
电 话:024-******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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