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溪市2024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粮食小区、花园小区、文化小区等1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4】20号/本发改发【2024】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2024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粮食小区、花园小区、文化小区等1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线下地(含监控)改造工程一标段、本溪市2024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粮食小区、花园小区、文化小区等1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线下地(含监控)改造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溪市2024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粮食小区、花园小区、文化小区等1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线下地(含监控)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图纸界定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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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19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2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单位可大于等于两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3)联合体各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 能力; 2、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 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3、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资格后审;7、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8号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城建街258巷04栋01单元02层03号 |
邮编: | 邮编: | 117000 | |
联系人: | 潘翀 | 联系人: | 韩舒鹏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韩舒鹏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