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谯区珠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nqgc202510-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南谯区珠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P33页7.4条******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现修改为:******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删除原招标文件P29页、128页:主要管理人员在建工程要求内容。
3、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原招标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见证章,无上述印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完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市级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现修改为:①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或备案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见证章,无上述印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原件扫描件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③市级(地市级)竣工验收报告或省级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4、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要求业绩提供合同完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市级验收报告),但是由于部分省份地区对项目验收出具的资料为验收报告,但是验收报告中项目施工规模、质量情况清晰明确,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等六方章齐全。此县级验收报告资料是否认可?请明确。
回复:不予认可。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此澄清(修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农村局
地址:滁州市南谯政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刘营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2820
联系人:鲁丹丹
联系方式:******
日期: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