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溪高新区大型仪器运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本高经立备(2024)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高新区大型仪器运营平台提升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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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22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独立满足本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须独立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6.其它要求:(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5)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投标人要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果自负。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明科技园168-2栋 | 地址: |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三路35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徐涛 | 联系人: | 张杰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张杰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