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溪湖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T24-CS0055
项目名称:溪湖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年
最高限价:15万元/年
采购需求:溪湖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9月26日至 2024年 10 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
方式:邮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14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0 月14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本项目为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财政局
地址: 邱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楠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