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潢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潢财竞磋采购-2025-8-1 | 潢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 ****** | ****** |
5.2 服务期限:1年
5.3 服务地点:潢川县
5.4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4、其他要求: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为:19300元。
6、监督部门信息
******办公室
电话:0376-******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