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道207线水库至豁子梁段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地点: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